患者的权利与义务
一、权利
(一)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
(二)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,不得歧视、遗弃、侮辱等;
(三)知情同意权;
(四)隐私权;
(五)自主权;
(六)拒绝治疗权;
(七)获社会资助的权利;
(八)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;
(九)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。
二、义务
(一)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;
(二)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;
(三)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;
(四)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;
(五)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;
(六)有不影响他人治疗,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;
(七)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;
(八)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(急危病人、戒毒、传染病、精神病等)。